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促进人民群众人文素质和审美情趣的提高,推动中国管乐艺术的发展,搭建管乐演奏学习交流平台,提升管乐演奏和教学水平。决定举办2015津宝第一届国际管乐音乐节(长号大奖赛)暨中国第五届国际长号大号艺术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管乐音乐节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中国乐器协会、中国音协管乐学会联合主办;由天津市津宝乐器有限公司、中国音协管乐学会长号大号联合会承办;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中国音乐学院管弦系、上海音乐学院管弦系、沈阳音乐学院管弦系、星海音乐学院管弦系、天津音乐学院管弦系、武汉音乐学院管弦系、西安音乐学院管弦系、四川音乐学院管弦系为支持单位。
第三条 设立2015津宝第一届国际管乐音乐节及第五届国际长号大号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音乐节及大奖赛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设立长号大奖赛评委会,负责比赛期间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 音乐节时间及大奖赛组别设置
第五条 2015津宝第一届国际管乐音乐节(长号大奖赛)暨中国第五届国际长号大号艺术节,定于2015年8月3—8日在天津市宝坻区举行。
第六条 本次长号大奖赛分为三个非职业组别和一个专业组:
非职业少年组:2001年8月1日后出生者;
非职业青年组:2001年7月31日以前、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者;
非职业成人组:199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专业组:各大专音乐、艺术院校学生、专业演奏团体演奏员(非职业管乐演奏者也可以报名参加专业组比赛)。
各音乐学院、艺术院校附小、附中的学生可参加非职业组比赛也可参加专业组比赛(只可参加一项)。
第四章 音乐节及大奖赛报名要求及费用
第七条 凡国内(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国外,具有良好演奏基础和艺术素养的非职业、专业管乐演奏者及管乐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名额限制800左右。
本次音乐节报名费每人为280元(此费用含:参加开闭幕式、大师班集体授课、重奏课、观摩音乐会及观摩大奖赛所有赛事)、比赛费400元(仅限参加比赛者)、授课费自付(仅限与大师单独上课者);所有参加音乐节者往返天津宝坻交通费及在音乐节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参加者承担(专业组进入决赛者组委会将为选手负责决赛期间的食宿)。
所有参加者自行从中国管乐学会官方网站、天津市津宝乐器有限公司网站下载《非职业组报名表》或《专业组报名表》,认真填写后,以电子版形式与1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同发到2015津宝国际管乐音乐节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需同时将报名费(每人人民币280元)比赛费(仅限参赛者每人人民币400元)汇至天津市津宝乐器有限公司。
第五章 比赛项目
第八条 大奖赛专业为:次中音长号
第六章 大奖赛安排
第九条 长号大奖赛非职业组、专业组各组均分三轮进行。由参加比赛选手按音乐节手册要求,自行前往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1、非职业选手三轮比赛均不用钢琴伴奏或音响伴奏带等。
2、非职业选手第一轮(初赛)比赛曲目均为自选,第二、三轮(复赛与决赛)均为指定必选曲目,时间为3-5分钟之内(不带钢琴伴奏及音响)。
3、非职业选手第二、三轮(复赛与决赛)比赛必须按照2015津宝第一届国际管乐音乐节长号独奏比赛组委会提供的指定曲目的版本演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不予计分。
4、专业组第一轮(初赛)、第二轮(复赛)均演奏二首曲目(1、必选曲目,2、另外一首由指定的二首中任选);第三轮(决赛)为指定必须演奏二首曲目,专业组三轮均必须钢琴伴奏(选手可以自带钢琴伴奏、也可以选择组委会提供的有偿钢琴伴奏);专业组选手三轮乐曲均需按照组委会提供的版本演奏,否则不予计分。
第七章 评委及评比方式、方法
第十条 比赛评委由组委会邀请国内外著名长号专家及音乐界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 为公平、公正进行比赛,评比方式为:
1、非职业少年组、非职业青年组、非职业成人组比赛由评委分三组评审(每组3-5人担任评委);三轮比赛评委组交换评审;
2、专业组三轮比赛评委会每轮由7人组成,评委会评审每轮调整部分评委。
第十二条 评委将依据选手的演奏技术、音乐表现、作品完整性等诸方面综合评分。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非职业组、专业组初赛评委与选手不隔离进行比赛;复赛、决赛评委与参赛选手隔离进行比赛。
第十三条 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初赛各组别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终得分;复赛和决赛评分办法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终得分。每轮比赛全部结束后一小时公布比赛成绩。
第八章 奖项设置及奖励
第十四条 专业组、非职业组各组决赛按组别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颁发证书。
金奖、银奖、铜奖将依据组委会规定的名额及分数标准产生,达不到分数线的相应奖项空缺,达到规定分数线以上选手多于规定奖项名额时,则按得分高低顺序,从高到低按规定奖项名额确定金、银、铜奖获得者,如分数并列将获得同样奖项,并按一个名额计算。第三轮未获金、银、铜奖者将获得表演奖(仅限非职业选手);
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第十五条 奖品、奖金设置:
1、专业组金奖1名(10000元美金)、银奖2名(每名获2000元美金和一支价值150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铜奖3名(每名获1000元美金和一支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长号);优秀奖6名(每名获价值6000元人民币的长号)
2、非职业少年组金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60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银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45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铜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1500元人民币的乐器);
3、非职业青年组金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银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60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铜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3000元人民币的长号);
4、非职业成人组金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150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银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长号)、铜奖若干名(每名获价值6000元人民币的长号);
第十六条 获得非职业青年组2016年应届高中生(2015年9月就读高中三年级)金奖的选手翌年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等国内艺术院校管乐专业时,中国管乐学会将予以优先推荐,如获得诸校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将免试专业课。获得银奖和铜奖者,中国管乐学会和相关专家将向有关院校书面推荐。所有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音乐节组委会。请参会者、比赛选手按音乐节及比赛须知严格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2015津宝第一届国际管乐音乐节(长号大奖赛)
暨中国第五届国际长号大号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
第十二届英皇&国音杯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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