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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第十五届(2015)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
2015-04-26 17:06:00发布者:浏览:
 
摘要:蒲公英第十五届(2015)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由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中华文化信息网、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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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第十五届(2015)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由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中华文化信息网、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联盟、中国儿童网联合主办,蒲公英第十五届(2015)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组委会、华韵蒲公英(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承办。该项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繁荣和发展青少年艺术事业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为青少年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达到普及艺术教育,选拔优秀艺术节目和人才,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并为青少年的艺术学习提供多方面的机会和服务,部分优秀节目还将参加蒲公英青少年艺术团晚会的演出。

一、组织机构:
    1、蒲公英第十五届(2015)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组委会由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中华文化信息网、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联盟、中国儿童网共同组建。
          名誉主任:林丽韫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协会副理事长
                    艾青春  文化部原副部长
          主    任:范崇嬿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名誉会长
                    洪民生  中央电视台原副台长
                    李金茹  北京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原主任
          执行主任:刘  波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会长
          副 主 任:阮兰玉  蔡淑芝
          艺术总监:阮兰玉
          成   员: 杨建利  任力强  杨丰鸣  范  英  刘晓宇
秘 书 长:李光华
          副秘书长:张晓军  刘宝辉  万  民  王  琳
          办公室主任:范 英
          法律顾问:毕建林
          委    员:各承办单位负责人
    2、组委会授权各地有资格承办文化艺术活动的单位,按规定和要求组建分选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当地优秀节目和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选拔对象、项目、形式:
1、选拔对象:
幼儿组(6岁前)
儿童组(7岁—9岁)
少年A组(10岁一12岁)        少年B组(13岁—15岁)
青年A组(16岁一18岁)        青年B组(19岁—25岁)
选手年龄划分界定时间:2015831日为准,统一按周岁划分组别。
2、项目:声乐、舞蹈、戏曲、朗诵、主持、影视表演、器乐、英语;
3、形式:个人单项和组合(声乐、朗诵4人以内,器乐5人以内,舞蹈30人以内)。

三、选拔时间、地点:
1、各承办单位报名选拔时间为2015年3月—4月
地点:各承办单位所在地
2、推荐选拔报名时间2015年5月31日前,正式选拔时间7月—8月
地点:北京(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选手节目准备要求:
1、个人节目不超过四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六分钟;
2、伴奏带、服装、乐器、道具自理(组委会提供钢琴);
3、伴奏载体须为U盘,音乐格式为MP3、WMA或WAV,不得使用CD、VCD、DVD光盘及手机;
4、乐器音准请自行调试;
5、选拔场地提供基本音响设备;
6、参选选手要遵守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选拔场地候场;
7、陪同人员按规定凭证进入选拔场地,每名选手仅限1名陪同进入赛场;
8、选手必须按抽签顺序和比赛时间要求参加比赛,凡不按顺序或不遵守比赛时间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奖项设置:
1、各承办单位设本选区金、银、铜及优秀奖;
2、全国总选拔设金、银、铜及优秀奖;获金奖节目的辅导教师、选送单位同时获得园丁奖(包括编导和辅导奖);
3、获金奖的前十名将有机会参加晚会节目展示和有关公益性演出。

六、选拔办法:
1、组成专家评审组(每组五名);
2、选手参加选拔:由专家独立打分、签名,现场不亮分;      
3、选拔过程设监审组。监审组负责监督选拔中的公平、公正和处理选拔中出现的问题。

七、进京参选须知:
1、凡获各选区金、银奖的获奖选手,均可参加全国总选拔;
2、各选区为进京选手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并组团进京;
3、认真填写组委会制定的参选报名表,并同时报送2寸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的复印件2张;
4、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及保障安全,凡参加全国总选拔的选手、陪同、领队等必须接受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并按规定一次性交纳进京食宿费、活动服务费 (含保险、评选、讲座等)。

八、组委会权益:
1、享有最佳节目专场晚会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2、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专场晚会的作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
3、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选选手的形象选用权(具体事项另议);
4、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

九、特别声明
1、全国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内容、时间、场地等进行调整;
2、参选选手及陪同人员在选拔期间必须服从分选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迟延报到、提前返程的概不退费。
3、本活动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全国组委会。

 
 
                                     蒲公英第十五届(2015)
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组委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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