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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比赛
2015-05-11 14:19:07发布者:浏览:
 
摘要:第七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比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高校音乐联盟、广州天亮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卡西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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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比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高校音乐联盟、广州天亮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卡西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等共同承办的全国高等院校声乐比赛,每年举办一届,今年为第七届。
 

一、比赛宗旨

此次比赛将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声乐选手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促进全国教师、学生优秀声乐选手声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的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比赛,也为我国声乐教学领域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二、比赛组织机构

本届比赛活动设立组织委员会,作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组委会由比赛活动主、承办各方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组委会负责审定比赛方案,聘请全国著名歌唱家和教育家组成评委会,确认和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比赛方案,处理比赛的日常事务及颁奖音乐会的组织、筹备、协调工作。

评委会承担比赛的评审工作,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三、比赛安排

本届比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

教师组设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两个组别,参赛选手为45岁以下(含45岁)全国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的在职教师。

学生组设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数码钢琴弹唱四个组别,参赛选手为全国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各组别均设院校海选、全国20赛区复赛、全国半决赛和决赛四轮次比赛。

四、赛程时间安排

2015年5月-9月  院校海选赛

2015年9月       公布复赛入围结果

2015年10-11月  全国20赛区复赛

2015年12月      网络复活赛

2016年1月       全国半决赛、决赛、颁奖音乐会

五、参赛流程与报送方法

1、院校海选赛

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各会员单位与美丽点击共同承办院校预选赛。

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各会员单位高校的参赛选手自行在各单位进行报名、确认参赛、比赛。参赛选手扫描下方二维码,该二维码为本次大赛的公众平台。为参赛选手进行网络投票使用,投票环节贯穿比赛全程至全国决赛,各轮次比赛网络人气票数不清零,采取积分制。

 

通过海选,各联盟会员单位院校选出2名教师组民族唱法、2名教师组美声唱法、4名学生组民族唱法、4名学生组美声唱法、4名学生组流行唱法、4名数码钢琴弹唱,共20名参赛选手进入赛区复赛。

各院校根据比赛情况,对各组别参赛名额可进行调配,最终进入赛区复赛不得超过20名参赛选手。

非联盟院校选手参赛,将参赛视频和选手报名表发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报名。经视频复审择优选出60%的选手进入复赛。视频报送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参赛视频不得进行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视频中不得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以及地域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报送视频资料不予退还。)

2、赛区复赛

复赛全国分20个赛区进行,复赛入围选手就近选择赛区参赛,(复赛赛区信息通过公众平台、中国音协官网发布)通过复赛,全国20赛区按照参赛比例各选出教师组民族唱法、教师组美声唱法、学生组民族唱法、学生组美声唱法、学生组流行唱法、数码钢琴弹唱,各组别参赛人数的60%参赛选手进入全国半决赛(如有赛区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3、网络复活赛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各赛区未入围全国半决赛的选手,不分组别与唱法,网络人气投票排名前3名的选手,可获得入围全国半决赛资格。

4、全国半决赛、决赛

半决赛按比赛的成绩,教师组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各评出12名参赛选手;学生组民族、美声唱法各评出18名参赛选手;学生组流行唱法、数码钢琴弹唱各评出15名参赛选手进入决赛。

六、曲目要求

教师组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各组参赛选手半决赛及决赛必须使用钢琴伴奏,由组委会提供钢伴人员,选手亦可自带钢琴伴奏。

院校海选赛、赛区复赛各自选曲目一首,曲目可以重复,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半决赛自选曲目一首,中外作品不限,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决赛曲目两首,可保留半决赛曲目,两首曲目中必须包含一首中国作品,比赛时间10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院校海选赛、赛区复赛可用扩音设备,半决赛、决赛不能使用扩音设备演唱。

学生组民族唱法、学生组美声唱法:

各组参赛选手半决赛及决赛必须使用钢琴伴奏,由组委会提供钢伴人员,选手亦可自带钢琴伴奏。

院校海选赛、赛区复赛各自选曲目一首,曲目可以重复,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半决赛自选曲目一首,中外作品不限,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决赛曲目两首,可保留半决赛曲目,两首曲目中必须包含一首中国作品,比赛时间10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院校海选赛、赛区复赛可用扩音设备,半决赛、决赛不能使用扩音设备演唱。

学生组流行唱法:

参赛选手各轮次比赛使用CD伴奏,半决赛、决赛比赛前向组委会提交伴奏CD或mp3等电脑格式文件,组委会不提供伴奏音乐。

院校海选赛、赛区复赛各自选曲目一首,曲目可以重复,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半决赛自选曲目一首,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决赛曲目两首,可保留半决赛曲目,比赛时间10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各轮次比赛均使用扩音设备演唱。

学生组数码钢琴弹唱:

院校海选赛、赛区复赛、全国半决赛、决赛各自选曲目一首,其中半决赛、决赛两轮次比赛曲目不得重复。需背谱演奏,各轮次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各轮次比赛均使用扩音设备演唱。

七、奖项设置

院校海选赛:

赛区复赛入围选手获得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颁发的获奖证书。

赛区复赛:

通过赛区复赛以及网络复活赛入围全国半决赛的选手获得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颁发的获奖证书。

全国半决赛、决赛:

1.等次奖及优秀奖:进入决赛的优秀选手按比赛的成绩各组评出50%的选手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剩余为优秀奖。金、银、铜奖可空缺。金、银、铜奖的选手获得中国音协颁发的证书和奖品,优秀奖选手获得中国音协颁发的证书。

2.优秀教师奖: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获得中国音协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全国十大最佳影响力院校奖和十大优秀组织院校奖:通过网络投票评选,截止至全国决赛,海选赛组织院校按照投票排名前十名获得“最佳影响力院校”奖,奖金3万元;第十一到二十名为“优秀组织院校”奖,奖金2万元。

4.全国十大最佳人气奖:通过网络人气投票评选,截止至全国决赛,所有参赛选手按照人气排名前十名获得5000元奖金。

5.颁奖及音乐会

组委会对获等次奖的选手颁奖并推举部分获奖的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八、网络人气投票与赛制

院校海选赛选手参赛成绩构成为90%评委打分和10%网络人气投票。选手自参加院校海选赛开始积累网络人气,所得票数累计至全国决赛,各轮次现场比赛结束取即时人气票数,按票数档次获得1-10分。

全国十大最佳影响力院校奖和十大优秀组织院校奖及全国十大最佳人气奖由网络投票直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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